为保障我院医用液氧、氧气的供应,按医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现采取公开的方式进行医用氧气、液氧配送服务市场调研。
一、项目概况
我院液氧使用量约840吨/年;瓶装氧气使用量约1200瓶/年。拟采购配送服务,服务期三年,按实际配送量结算。
配送地址安徽省濉溪县溪河路114号,濉溪县医院。
二、医用氧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提供所投产品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质检报告;
3、提供产品的药品注册批件;
4、提供产品的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
6、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委托其他企业运输的,需提供运输企业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委托营运协议;
7、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等。
三、配送标准及要求
1、医用液氧、医用氧气纯度要求不低于99.5%;
2、药品(医用液氧、医用氧气)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标准;
3、保证紧急情况下4小时配送到位、一般情况下24小时配送到位;
4、需承担液氧、瓶装氧采购及配送的所有费用;
5、需承担瓶装氧气瓶检验与维护作业与相关费用。
三、调研资料要求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三证合一,则提供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4.配送服务方案;
5.报价单,报价单模板详见附件一;
★以上资料均须逐页加盖鲜章,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否则按无效处理。(密封袋上需标明项目名称)
四、参与调研方式
1.资料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收邮寄方式。
2.递交时间截止:2024年10月30日17:30前。
3.地点:安徽省濉溪县溪河路114号,濉溪医院南楼5楼5F-10,招标采购办公室。
4.联系人:招采办 毛老师,联系电话:0561-6091009
药学部 周老师,联系电话:0561-6077516
我院将对参与调研的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评估,为后续医用液氧、氧气配送服务的采购提供参考依据。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