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濉溪县2020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具有执业资格的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同时具有执业资格的按执业资格的级别由高到低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无执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级别相同的按医学综合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医学综合知识成绩仍相同的,按照医学综合知识客观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考生名单。现将资格复审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7月12日上午8:30--11:00
资格复审地点:濉溪县医院南楼五楼第二会议室
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除上述材料外:1、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还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需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至2020年8月31日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取消聘用资格。2、属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类型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体检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一次后仍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附件:濉溪县2020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咨询电话:0561—6063812(濉溪县卫健委)
0561—6091021(濉溪县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0561—6063803(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濉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