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是一种以高血糖为特征的综合征,但在其长期治疗过程中,尤其是在运用胰岛素和胰岛素促泌剂类药物治疗过程中,低血糖是其比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也是常见的急性并发症之一。
一、概念:低血糖是指血葡萄糖浓度低于正常的一种临床现象,糖尿病性低血糖是指发生于糖尿病,糖尿病初期或与降糖治疗有关的低血糖,对于非糖尿病患者血糖低于2.8mmol/L,接受药物治疗的糖尿病患者血糖低于3.9mmol/L即可诊断为低血糖。
二、症状:低血糖的临床表现和严重程度受血糖下降程度、患者年龄、低血糖持续时间,机体对低血糖的反应性等多种因素相关。但不同原因所致低血糖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主要包括两方面症状:
1、交感神经兴奋症状:包括出汗、手抖、心慌、饥饿感、面色苍白、烦躁等,血糖下降速度越快则交感神经兴奋的症状越明显。
2、中枢神经功能不全症状:包括头痛、视物模糊、听力减退、嗜睡、语言含糊、精神病样改变意识模糊,最后严重时可出现昏迷和呼吸循环衰竭等。
三、危害:反复发作的低血糖或长期处于慢性低血糖状态,或严重低血糖未能及时救治,可发生脑细胞坏死、液化,脑组织功能下降,患者记忆力下降、智力减退、精神失常或性格改变等。低血糖昏迷如果持续6小时以上,可致不可逆的脑损害,并可诱发心肌梗死、脑梗死,甚至死亡。
四、低血糖的可能诱因:
★ 未按时进食,或进食过少。
★呕吐、腹泻等使机体能量摄入减少,从而诱发低血糖。
★酒精摄入,尤其是空腹饮酒,能直接导致低血糖。
★运动增加而未相应增加额外的食物摄入。
★胰岛素及胰岛素促泌剂(如格列齐特、格列美脲)的应用,这些药物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并做好血糖监测。
★血糖控制目标过严,胰岛素治疗的患者如发生无症状性低血糖或1次3级低血糖或无诱因的2级低血糖,应放宽血糖控制目标。
★肝、肾功能不全,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可引起纳差及糖异生能力降低等因素易于发生低血糖。
五、处理:卧床休息,迅速补充葡萄糖是决定预后的关键,因此应强调在低血糖发作的当时,立即给予任何含糖较高的物质,如饼干、果汁等。重症患者应注意误使食物吸入肺中呛入气管引起吸入性肺病或肺不张。
★一级低血糖(<3.9mmol/L且≥3.0mmol/L),症状主要为发抖、出汗、饥饿、头晕眼花、面色苍白、心跳加速、紧张、虚弱、口唇麻木,此时可以给予口服10-15克高糖食物如2-3块糖果、150ml果汁或含糖饮料或一汤匙蜂蜜并于15分钟后复查血糖。
★二级低血糖(<3.0mmol/L),症状主要为头痛、食物不清、烦躁、困倦、精神恍惚、疲劳、协调能力差、脾气暴躁,此时可以给予浓缩葡萄糖水15-20克并于15分钟后复查血糖。
★三级低血糖,没有特定的血糖界限,伴有意识和(或)躯体改变的严重事件,需要他人帮助的低血糖,此时可以给予静脉注射50%葡萄糖液20-40ml或肌肉注射胰升糖素0.5-1.0mg并立即拨打120电话送医。
六、预防:指导患者及其家人学习并掌握低血糖的相关知识可有效减少低血糖的发生。
★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降糖药物,不相信广告宣传。
★生活规律,口服药物或注射胰岛素后按规定时间进餐。
★每次用药均应仔细核对剂量。
★运动量恒定,临时增加运动量要注意减少药量或加餐。
★根据具体情况监测血糖并作好记录,药物调整阶段定期到医院专科门诊随诊,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随访。
★随身携带糖尿病急救卡及糖果以备用。
健康指导:药剂科 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