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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濉溪县医院窗帘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11 来源: 作者:招标办 点击: 476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窗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23AT46078007128)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星泰智能遮阳技术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1211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服务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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